很好啊,很值得讨论的问题啊。 |
本帖最后由 chengm 于 2012-3-6 23:55 编辑 我觉得也可以这样解释: 第一种——五线谱下面两个音应该是分开弹的,而简谱因为是各自有自己的增时线,所以下面的两个音也是和五线谱一样分开的。 第二种——五线谱是四拍音时值,简谱也得都记上延音线,这样是最标准的。 第三种——五线谱和二是一样的,但五线谱没有省略记法,而简谱由于可以省略记谱,它们是共用了增时线,所以也可以共用延音线。(如果真要第一种那样下面两个音分开就不能共用增时线)所以手册说二“可以记为”三,但没有说“一定要记为”。这个就看需要了。只要是共用增时线,那么一根连线也是共用的,不管是延音线还是连音线;反之,如果是分开弹的,就不能共用增时线!这样可能也说得通。 |
我没有练过用简谱记的钢琴谱,但我理解南天先生的意思。谱例②中对冠音来说是延音线,对根音和三音是连音线;谱例③只做连音线用;谱例①就只能做延音线用了,如果硬要奏成谱例②的效果,就应该记成下面的形式: 正因为简谱有比五线谱多得多的硬伤,所以在国际上它的应用率远远低于五线谱。南天先生所说只不过是诸多硬伤之一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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